通辽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磋商招租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1楼商铺(桥北行政中心院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经营范围及条件
(一)磋商招租房屋: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1楼南③号房屋,建筑面积为27.30㎡(面积数据以通鑫初评[2021]第4号评估报告为准)。
(二)本次磋商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招租范围及条件:该房屋招租属于方便干部职工福利性质招租,招租对象经营范围以财产保险为主,并只能在招租方规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不允许超出招租经营范围。
二、租金底价、磋商方式、招租对象和保证金
(一)年租金底价: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1楼南③号房屋磋商招租12个月租金底价为16795.00元(参照通鑫初评[2021]第4号评估报告)。以上12个月租金含取暖费,电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二)磋商方式:此次磋商招租以评估24个月租金为起报价,磋商报价不得低于起报价。本次磋商招租采取两轮报价,承租方将磋商报价密封后(加盖公章)带到招租现场,按24个月租金进行报价。
经资格审查后,开始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开始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如第一轮报价低于24个月租金起报价,视为报价无效,不能参加第二轮磋商。
两轮报价后,招租方根据报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适用程度等因素,以评委综合打分方式,投票评选承租方,现场公布磋商招租结果。
(三)承租人资格及条件
1、承租人资格须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承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磋商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报名。
(四)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招租须向出租方交纳磋商招租保证金5,000.00元,保证金不计利息。未取得租赁权的,保证金按原渠道予以退回;取得租赁权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履约后,按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磋商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通辽分行创业路支行
账号:152404270984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17日17:00时。
(二)报名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大楼1号楼1110室。
(三)报名方法
1、承租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向招租方报名。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2、承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
(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时须交付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7日17:00时(以进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磋商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8836196
通辽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