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暑假期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的通知

作者:tlxxw  2012/7/12(点击:3234)

全市各中小学校、全体教师: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生活,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教师个人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和通辽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严禁学校占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禁止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严禁教师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对利用假期有偿补课或上新课的学校和教师个人,一经查实,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通教发〔2012〕18号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

8835281(市教育局)

8835941(市政府纠风办)

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政府纠风办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