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行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行业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行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评选面向全市(包括驻市中区直单位)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重点向基层一线和少数民族人才倾斜。“草原英才”、“科尔沁英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本次活动将评选出300名左右行业“领军人才”。
二、评选条件
行业“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事业心强,专业技术成果突出;自主创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奉献社会,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三、申报方式
主要通过组织推荐、联名举荐、个人自荐三种形式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首届“领军人才”评选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有关奖励和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至相关部门。申报人员为旗县市区的,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至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由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至本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申报人员为市直部门的,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市直主管部门。
四、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行业“领军人才”,市委、市政府子以命名、表彰,落实奖励资金,并在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团队培养、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支持。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可从通辽人才工作网
查询下载。
联系人:李永存 张友华
联系电话:8836397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1619房间
查询网址:http://www.tongliaowang.com/tlrencai
通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 2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