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全市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或其它贵重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春节期间要把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措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认真研究和制订监督检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组织力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认真核查,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增强规定的约束力和威慑力。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凡所管辖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或因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不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8835924 883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