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辽市规划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作者:zhang  2013/10/18(点击:2560)

为切实加强改进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有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更好地服从大局、服务群众,我局就2013年城乡规划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和监督,为我市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宜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提供规划支持。

二、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力争做到要件精简、环节简化、办理及时。我局承担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审批项目报建及许可证发放,统一在市行政审批大厅规划服务窗口办理,对建设单位及个人提出的报建申请,做到随报、随收、随转、随办。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将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三个主要审批阶段的总体时限,由《行政许可法》规定的70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工作日。

三、坚持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执法人员做到廉洁守纪,忠于职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阳光执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限时办结。

四、加强和改进规划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及所属各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审批、规划执法监察、规划基础测绘等服务业务,做到主动超前、热情周到、准确细致、标准规范、收费合理。

五、严格遵守廉政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廉政各项规定。采取一切措施,杜绝公款挥霍浪费、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公共资源不良交易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全体党员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职业道德,加强队伍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规划局公开承诺责任人:王宏哲

监督电话:8279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