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屯煤矿人事通告
作者:miaomiao 2014/6/26(点击:3042)
杨春江、李柏林、包那仁台、包哈斯巴根、王金山、王喜臣、同乐嘎、银柱、于正国、陶格图格、红军、林海山、季洪山、刘敖特根白已拉、赵志扣、王志军、李志愿、张涛、王额尔敦苏鲁、张宏、王雷、吕广清、宋博、王世哲你们因无故旷工,经多次教育无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金宝屯煤矿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特此通告
送达。请见报后30日内速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
2014年6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