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文明行为、十大不文明陋习”摄影摄像征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孟思宇 科尔沁区文明办 2014/7/17(点击:2240)

各镇、苏木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驻科中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你我齐参与•共创文明城——“十大文明行为、十大不文明陋习”摄影摄像征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发动广大干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摄影摄像征集活动,为推进通辽市“三城同创”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做出贡献。 科尔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你我齐参与•共创文明城“十大文明行为、十大不文明陋习”摄影摄像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文化旅游名城创建,由通辽市文明办主办,科尔沁区文明办承办的你我齐参与•共创文明城——“十大文明行为、十大不文明陋习”摄影摄像征集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市范围征稿。希望广大市民拿起手中的相机、DV随时拍摄身边的各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陋习,在电视、报纸、网络上进行展示和曝光,肯定文明、鼓励文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提高全体市民文明素质为宗旨,以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市场经营不文明行为等为重点,以教育、劝导、整治为主要方式,发动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三城同创”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自觉摒弃不文明陋习、大力倡导文明行为,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和睦、环境优良、遵纪守法、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主办单位 通辽市文明办 三、承办单位 科尔沁区文明办 四、活动时间(2014年5月10日—11月10日) 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5月10日—9月10日 评选颁奖时间:2014年9月10日—9月30日 集中宣传时间:2014年9月30日—11月10日 五、支持媒体 通辽日报、中国通辽网、通辽文明网、通辽新闻网、通辽广播电视台、科尔沁都市报、科尔沁电视新闻中心、科尔沁报社、科尔沁宣传网、通辽惠民便民网。 六、拍摄内容 1、文明行为类:拍摄车辆各行其道、互相礼让,维护等车候车秩序、排队上下车,乘车主动扶老携幼、为特殊人群让座,车辆在规定区域、地点有序停放,助人为乐、礼貌待人等各种文明行为,寻找美好、文明、幸福闪光点; 2、不文明行为类:拍摄随地吐痰、车窗抛物、占道经营、乱张贴小广告、不按信号灯指示横穿马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文明言行、翻越隔离护栏、无视禁烟标志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陋习,曝光城市不文明形象,提高公民素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工作环境。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新近拍摄的作品,不得盗用他人作品,不收电脑制作片,数码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和照片)像素必须在800万以上,JPEG或AVI格式,照片大小不得低于2M、视频短片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可适当做亮度、对比度调整。 2、作品规格统一为7-10英寸的冲印彩色照片,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5幅,送稿作品不得装裱,同时报送照片或视频电子版文件。 3、每位参赛者投送稿数量不限,参赛者拥有作品版权,如遇有肖像权或名誉权等一切法律纠纷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解决。 4、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5、所有获奖作品每幅参赛作品都要注明作品名称(不超过15个字)、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拍摄日期、联系方式。 八、评选及奖项设置 1、所有参赛作品由网络投票及下发调查问卷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最终由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团评选出市民认可的十大文明行为和反感的十大不文明陋习作品,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公示; 2、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组织奖和参与奖,其中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组织奖7名、参与奖20名; 3、对获奖作品(含入选奖)主办方拥有使用权,主、承办单位及支持媒体采取边征集边发表的方式对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并可免费用于出版、展评、网络传播、橱窗展示、制作宣传画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公益宣传。 九、作品报送地址 摄影作品电子版报送邮箱nwqcygcwmcsy@163.com;摄像作品电子版报送邮箱nwqcygcwmcsx@163.com。科尔沁区文明办联系人:周楠、王宇,联系电话:8251182、8251183。(注:作品报送起止时间2014年5月10日—9月10日,过期不予参评。) 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