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股金规范清理的公告
作者:zhang 通辽日报 2014/9/7(点击:1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8年第3号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71号)以及2010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年中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股权改造,经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决议、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原有资格股金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14年8月31日,我联社尚有资格股3046笔、金额1,753,604.00元未清退。
为进一步明晰产权,请未办理退股的股金持有人在公示期间持股金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部办理转、退股手续。如在公告期内,未办理转、退股手续的,将于公告期到期日次日视同自愿退股,并将持股人持有的开鲁联社账面股金余额按照账面姓名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届时持股人将不再具有股权属性,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上述资格股均不参与2014年及以后年度分红。
公告期间: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咨询电话:0475—6211153,本公告由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
特此公告
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