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李东阳因连续旷工15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请李东阳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天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未办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