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告

作者:zhang 通辽日报 2014/10/13(点击:1075)

通辽市振兴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民声家园小区9#商务楼项目,前期的相关资料和工程进度已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现将该项目批准预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众有权查阅。

预售许可证号:(2014)通房预售证第184号 项目名称:民声家园小区9#商务楼

房屋坐落地点:民航路以西、鸽子山大街以北 批准预售面积:6313.75平方米,共:16套

房屋用途性质:商业、办公、仓库 预售对象:社会

预售价格:商业,最高价:10000元/㎡,最低价:7000元/㎡;办公,价格:4155元/㎡;仓库,价格为2800元/㎡

按照建设部131号令及建房[2010]53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并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全部准售房源、每套房屋价格及预售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开发企业应当自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通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

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提前入住。

本项目资金监管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14883478

特此公告

通辽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