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登记备案公告
一、备案条件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下放2014年自治区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范围确定权限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4]605号)文件要求,现对通辽市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涉及的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备案材料范围包括:混凝土井管、低压输水PP管材及管件、水泵、井房彩钢板、井房防盗门、输电线缆。对登记备案后的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如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不能满足采购要求、产品质量不合格、哄抬价格、违法违纪等问题,将被取消备案资格,且今后不准参与通辽市范围内土地整治项目。
二、备案材料品种及规格
1、混凝土井管:外径400 mm,壁厚50mm,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2、PP管材及管件:Φ140、Φ125、Φ110型号PP管材及三通、L型弯头管件,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3、水泵:具体规格以规划设计为准,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4、井房彩钢板:具体规格以规划设计为准,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5、井房防盗门:具体规格以规划设计为准,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6、输电线缆:具体规格以规划设计为准,产品须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且具备相关国家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合格证明。
三、本次备案采用产品质量保证金制度
对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主要材料供应商采取保证金制度,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企业,每个单位需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10万元,凡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参杂使假等问题的视情况从保证金扣除一定的金额罚金,情况严重的取消资格、停止供货。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
6、如为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商的代理(授权)销售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9、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10、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开户银行颁发的企业诚信证明文件)。
五、备案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 备案时间: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5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通辽市国土资源局1001房间。
(三)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审查后原件返还。
(四)备案单位应提供:
1、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2、备案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纳税和社会保险发票复印件。
5、备案单位业绩简介: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销售合同证明)。
6、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附企业场地现场照片。
7、硬件设施一览表,表后附相关硬件设施照片。
8、专业技术人一览表,表后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0、财务资料: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备案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www.nmggtt.gov.cn》及《通辽日报》上发布。
七、审核结果公开方式
审核合格单位以文件形式下发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
登记人:通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高明
联系电话:0475-8839960
传 真: 0475-883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