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通辽市主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程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40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物配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3】299号)精神,2014年通辽市主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于其他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优先于公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原则,按申请家庭人口数直接匹配相应面积的房源。
一、房源情况
2014年主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为翠堤东郡小区二期,福苑佳园小区、佳家花园二期10#及原剩余房源,共2785套。
二、摇号顺序
根据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申请家庭实际情况,摇号将按照家庭成员的人口数进行随机分配;家庭人数为一口人的申请家庭按40㎡-49㎡(户型为一厅一厨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随机分配,家庭人数为二口人的申请家庭按49㎡-50㎡(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随机分配,家庭人数为三口人的申请家庭将剩余房源50㎡-67㎡(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二室一厅一厨一卫)随机分配;家庭人数为四口人及以上的申请家庭按67㎡(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随机分配。
具体摇号程序为:
第一组:低保1954年以前(含1954年)出生的低保、低收入申请廉租房家庭、1944年以前(含1944年)出生申请公租房家庭以及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家庭共632户。
第二组:其它残疾家庭、低保家庭以及1969年以前(含1969年)出生的低收入家庭共1856户。(不包含公租房申请家庭)
第三组:1970年以后(含1970年)出生的低收入家庭共297户,随机摇号。
共371户公租房申请家庭未分到房源为轮候对象,待有交付使用的房源时,如果仍符合保障条件无需重新申请直接为合格家庭参与分配。
通辽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