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房地产交易所公告
作者:静静 通辽日报 2014/11/21(点击:17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现对以下产权人及房产情况进行公告,如产权无异议,我所将于公告十五日之后为产权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特此公告。
买受人名单及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开发单位:通辽市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赵大鹏,幢号:平6#,房间号:121,坐落: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平安北区,建筑面积:125.58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混合。
通辽市房地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