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作者:zhang 通辽日报 2015/5/1(点击:2438)

自2015年5月起对市本级企业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含自治区行业企业的离退休及遗属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现通知如下:

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下列时间到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奥体中心北侧)社保7号窗口进行认证。其中:1、2月份出生的5月份进行资格认证。3、4月份出生的6月份认证。5、6月份出生的7月份认证。7、8月份出生的8月份认证。9、10月份出生的9月份认证。11、12月份出生的10月份认证。逾期未进行资格认证将暂停发放养老金(遗属生活补助费)。注:80周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由子女或监护人代为办理资格认证事宜。

联系人:孟根 郝荣瑄

咨询电话:0475-8910917

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