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第二次面向中小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公告

作者:zhang  2015/10/16(点击:2618)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市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企业

通辽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岗位、专业、学历


岗位需求
 
储备专业
 
学历要求
 

部门经理销售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以上
 

部门主管营销专业大专
 

销售人员营销专业大专
 

职能部销售内勤计算机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女性)大专
 

招商专员医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质量管理员药学相关专业本科
 

微机订货元员药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区域经理医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主管会计会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
 

店长医药学相关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市场专员营销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课程顾问营销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学习顾问教育相关专业本科
 

数学教师数学专业本科
 

英语教师英语专业本科
 

化学教师化学专业本科
 

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本科
 

生物教师生物专业本科
 

物理教师物理专业本科
 

三、储备对象

凡通辽市生源派遣期内(2012-2015年期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目前已在各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益性岗位上服务或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在此次储备范围之内。

四、工作程序及方法

选拔储备工作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确定人员名单、签署协议、资料备案等方式进行。蒙授生和贫困家庭大学生按不低于15%和不低于30%的比例录取。

五、工资待遇

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相同工作人员的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财政每人每月补贴700元,其余部分由企业承担)。

六、管理与服务

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七、服务期满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储备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

(三)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四)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五)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在今后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八、有关要求

(一)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等原始证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通辽市2015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报名表自行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lpta.com)下载。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19日

报名地点: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配楼D326室

联 系 人: 陈百秋 联系电话:8836251  15726214747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