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文明办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主城区设置出租汽车乘降点的公告
作者:鹤姐 2015/12/29(点击:1560)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主城区设置出租汽车乘降点的公告
按照通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通辽市主城区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文明乘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将在主城区主要街路设立出租汽车乘降点,为市民乘坐出租汽车提供便利。现公告如下:
一、设点区域:近期在主城区13条街(滨河大街至昆都仑大街)12条路(西顺路至福利路)及创业大道设立出租汽车乘降点。
二、出租汽车须在设定的乘降点上下旅客,杜绝车辆随意停靠影响交通秩序。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维护交通运营秩序,并到指定的出租汽车乘降点候车。
四、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自觉执行公告规定,并服从执法人员管理。对违反公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通辽市文明办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