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将于1月15日召开

作者:小月月  2016/1/8(点击:1158)

2016-01-08

本报讯(记者 徐健) 1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道尔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伟、特木尔巴根、付泽彬、郭建伟、希日巴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云,市检察院检察长布和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听取和审议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补选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会议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通过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通过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了《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表决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201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