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通辽财政信息网 2016/3/24(点击:69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我局决定招聘法律顾问1名,根据《通辽市财政局法律顾问聘任程序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凡应聘市财政局法律顾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热衷于政府机关法律顾问事业,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二、报名方式
从即日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执业年限、服务处所、业务专长、执业业绩及奖惩情况)以及本人身份证、律师职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函等资料直接交至通辽市财政局704室(行政中心)。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5:30时。
三、审核及聘任
市财政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报局法律顾问聘任小组。由聘任小组确定人选后,在通辽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陈晨 电话 :0475-8836660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