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左后旗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通辽财政信息网 2016/3/26(点击:632)
一、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财政票据基础管理工作,在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购新”领购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类财政票据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票据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提高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二、做好财政票据源头管控工作。严格票据审核、领购和发放程序,做到票据管理与非税征收相互协调,从源头上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三、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票据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单位要求加强学习票据管理办法,限期整改。
四、做好电子化票据管理工作。强化全程跟踪票据的发放和核销,全部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有效地推进非税票据管理的精细化使用。精简票据购销签审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