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关于 教育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旗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及学校131所。其中幼儿园47所(公办幼儿园32所,民办幼儿园15所)。小学28所、教学点41个,初级中学1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教育中心1所,教师培训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在校生38656名。其中学前幼儿学生数为 6861名;特殊教育学校14名;小学生16531名;初中生8479名;普通高中生6101名;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670名。
全旗共有教职工4540名,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5名,幼儿园教职工557名,小学教职工2332名,初中教职工801名,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职工239名,高中教职工452名,培训中心教职工62名,职教中心教职工92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全旗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体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
2、负责推进全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旗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指导与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改革。
3、负责拟订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幼儿园)布局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批报和审批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指导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
5、负责全旗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旗各级各类教职工队伍建设;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有关待遇及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6、负责管理全旗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办中小学和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划。
7、负责指导全旗教育科学、教学研究与改革和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旗教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8、负责全旗教育宣传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9、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等。
10、负责指导各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939.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038.61万元,津贴补贴1536.05万元,绩效工资1661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4.07,商品服务支出934.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2.08万元,津贴补贴78万元,绩效工资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5,商品服务支出20.77万元)。学前教育支出292.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0.9万元,津贴补贴12.7万元,绩效工资1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8,商品服务支出7.14万元)。小学教育支出241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443.23万元,津贴补贴1004.65万元,绩效工资1108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9.5,商品服务支出605.2万元)。初中教育支出6139.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14.6万元,津贴补贴238.5万元,绩效工资28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7.97,商品服务支出150.8万元)。高中教育支出3562.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75.6万元,津贴补贴142万元,绩效工资17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87,商品服务支出89.2万元)。职业教育支出72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1.2万元,津贴补贴29.3万元,绩效工资3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商品服务支出19.5万元)。教师进修支出598.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3.9万元,津贴补贴21.2万元,绩效工资2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03,商品服务支出21.63万元)。群众体育支出266.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7.1万元,津贴补贴9.7万元,绩效工资1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