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作者:市发改委 通辽市政府 2016/4/5(点击:618)

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15]204号)统一要求,我委完成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经通辽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现在我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委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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