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辽日报 2016/4/5(点击:671)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四风”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 库伦旗工商局第一工商所呼和哈达在上班期间驾驶公车为单位职工莫德乐图办私事。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给予呼和哈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旗工商局第一工商所职工莫德乐图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第一工商所所长丹申道尔吉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做检查,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2. 霍林郭勒市农牧业局驾驶员吴占(2012年8月至今被霍林郭勒市森林公安局借调)公车私用。霍林郭勒市监察局给予吴占行政警告处分。
3. 通辽市气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徐磊,在工作岗位上长时间登录观看手机微信。通辽市气象局给予徐磊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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