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四项措施助力农村金融改革的通知
作者:王子辉 通辽日报 2016/4/12(点击:745)
奈曼旗紧紧抓住自治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时机,大力实施四项举措,实现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双赢。
该旗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支持和引进了包商银行奈曼支行、内蒙古银行奈曼支行,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达到8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保险公司1家,营业网点达59个;拓宽农村金融结算渠道,向农村投放1297台POS机、60台ATM机等支付服务终端设备,助农金融服务网点达683处;创新农户贷款模式,完成“四权”抵押贷款397笔、金额达17894万元,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36195万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诚信档案,评定信用户63632户,评出信用村300个、信用乡(镇)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