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改革,提升通辽市课题研究及教研项目工作质量,使之更好地服务通辽市教育教学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根据《通辽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聘任办法》(通政办发〔2014〕44号),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招聘院长、副院长,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院长1名,副院长2-3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热爱并熟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全身心投入所聘岗位工作;
2.在中小学教学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主持、承担过国家五年规划(如“十二五”)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团队指导经验,团队及个人均取得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研究成果,熟悉中小学课题研究及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放宽);
4.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5.具备指导课题研究和项目推进能力,以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民族教育为主,兼顾职业教育、学前教育。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市教育局成立院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长、副院长聘任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公示听取意见的方法和程序确定院长、副院长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办理聘任手续,颁发聘任证书。
院长、副院长的聘期为三年。
院长及副院长的工资待遇面议。
四、报名办法
1.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专家署名举荐等方式。应聘人员要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应聘报告和其它有关材料。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个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
⑵ 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⑶主要学术兼职;
⑷ 近五年承担的教科研课题及经费情况,包括参加过的重要相关会议;
⑸近五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等及获奖情况;
⑹ 近五年担任的教育行政职务或教科研管理工作情况;
⑺ 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
3.报名地点:通辽市教育局教研室(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大街东428号)
报名联系人:毕老师 报名电话: 0475-8252010
欢迎通过电子邮箱应聘,邮箱blx1125@126.com
通辽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