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收费清理改革小组将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 通辽市财政局 2016/4/24(点击:883)

为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整顿收费秩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辽市收费清理改革小组将于近日开展收费清理和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范围是2014年以来取消、停征、减免收费项目较多的部门,行政审批前置事项较多的部门,设置垄断性服务收费的行业和部门。重点加强向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乱收费行为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四项:一是收费清单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及常态化管理;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的。二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包括无法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擅自增设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前置服务并收费的;除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三是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为,主要是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所办的企业,借助行政权力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费的;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四是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强制企业入会并收费的;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并收取费用的,以及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此次专项督查设立了举报电话(0475-8230197),广泛接受社会和相关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