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窃取他人财物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王帅迪 吴丹丹 通辽日报 2016/4/25(点击:1190)

 案情

没有固定职业,便动起了盗窃的歪脑筋,先后多次在网上购买技术开锁教材,学成后开始疯狂入室盗窃。近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对邱成等三人依提起公诉。

邱成、王大生、张志立同是黑龙江人,2015年年初,三人通过某社交论坛相识,由于都欠有银行贷款,且无力尝还,使三人越聊越投机,时间一久,三人认为正常渠道无力改变现状,不如盗窃来钱快。于是,邱成在网上购买了技术开锁的教材和工具,学成后,三人租车来到科尔沁区开始实施盗窃。他们首先制定方案,专选带电梯的楼房,并且是三层以上,防盗门是“一字锁”的住户下手。进入室内后,三人并不做较大翻动,而是在盗窃完金银首饰及现金后,将其他物品摆回原位。盗窃得手后,三人还会将被害人家的防盗门还原成原来的状态,致使很多被害人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家中被盗。自2015年9月中旬起,邱成等三人在一个月时间内疯狂入室盗窃多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官吴丹丹解释说,邱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入室窃取他人财物,侵犯财产近20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当前此类技术开锁入户盗窃的案件数量频升,广大市民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在安装防盗门时尽量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U”型或“十字”型门锁,且贵重物品要收藏好,出门后养成反锁房门的习惯,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