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中关于出台十项管理制度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通知
本报讯 科左中旗研究出台《科左中旗教育工程十项管理制度》,对正在实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农村牧区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和安全改造工程、学前二期工程以及保康教育园区等各项教育工程进行规范管理,规范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统筹制度。该旗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统筹谋划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实施等各环节工作。项目法人制度。每个教育工程明确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跟踪推进、严格审核。招投标制度。教育工程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旗级招投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工程监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全面掌控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情况。教育主管部门、项目学校选派专职人员配合、参与、督促监理。合同管理制。每个教育项目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个环节都签订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约定双方履行的条款和责任约束,并实行备案管理,永久保留。责任包联制。全旗教育工程重点环节实行苏木乡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学校“六层次”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三等级”包联责任制,明确划分每一层次和等级的责任。定期督查制。在项目建设期间,旗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围绕教育工程建设程序、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落实、档案建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调度通报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现场调度会,听取乡镇、教育、建设、监理、施工、项目学校包联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情况和各项工程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措施,推进工作。倒排工期制。根据施工合同明确开工、竣工期限,科学制定阶段进度目标和工期进展计划,倒排工期,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管护制。工程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学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