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中法院开展案件执行 “春风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通知
作者:孔庆哲 通辽日报 2016/5/16(点击:1170)
为更好地对春耕提供司法保障,左中法院对涉及土地的执行案件高度重视,为了不误农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涉土地案件执行“春风行动”。
4月1日,左中法院打响了“春风行动”第一枪。本次执行的案件是舍伯吐镇塔本扎兰嘎查张某与吴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996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张某分得口粮地37.5亩,该地与吴某的承包地相邻。2014年,未经张某的同意吴某强行耕种。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返还土地。承办法官多次找吴某做工作,但其始终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决定对此案强制执行。执行员来到吴某家中,再次督促吴某履行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办案法官晓之以礼、动之以情的做吴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张某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