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通辽市成功举办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公安改革项目“两统一”、“受立案”落地实施,深化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在通辽市组织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公安部法制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曾斌、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来明、通辽市人大副主任付泽彬、通辽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邱成刚、通辽市政协副主席王德民、通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孝义出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执法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厅法制局领导及各支队长、全区12个盟市及呼铁、大林公安局领导、法制支队长、全区15个执法示范单位局领导、法制大队长,共120余人参加会议。通辽市9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政委、法制大队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安厅法制局政委秦鹰主持。
推进会采取上午看点观摩、下午发言交流的方式进行,与会代表先后实地深入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通辽市检察院案管中心、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科尔沁区看守所等地实地观摩,各观摩点充分展现了通辽公安的形象和精神风貌,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得到了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及盟市参会代表的高度的评价和认可。现场观摩结束后,邱成刚副市长在会议上致辞,对与会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通辽市的基本情况和公安工作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会议期间,观看了通辽市公安局宣传片;通辽市公安局姜波副局长作了推行“两统一”,改革受立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位提档的典型发言,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等单位分别就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资格考试、执法公开工作及执法信息化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高东局长对2015年全区公安法制工作做了简要总结,并对2016年全区法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完善“两统一”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法律培训学习、深化执法公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公安部法制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曾斌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两统一”等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的工作成效予以肯定。曾斌指出内蒙古公安机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班子工程、全警工程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希望工作成果能辐射出去、共享全国;各盟市敢于创新,富有特色,形成了一批值得学习和推广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曾斌指出,一是要继续深化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想认识,持之以恒的去推进,力争多出成效。二是积极贯彻和学习中央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4次会议精神,执法规范化的标准要升级和细化,办案场所要精细化改造,执法记录仪要全过程记录,办案系统要全区统一,要全面建设法治公安;要借中央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5.20会议”的东风,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来助力法治政府、法治中国建设。三是改革措施要再落实,改革创新要在法制轨道内运行。四是继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和推动,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班子工程、全警工程,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五是要充分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标杆、旗帜、示范引领作用,并保持前列。
王来明副厅长强调,通辽市公安机关持续用力,积极构建大法制监督保障格局,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并克服困难保持了常态化运行,全面推开受立案改革,创造性地开展了公职律师建设、办案场所警医协作、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并对全区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不足进行了部署,一是迅速行动、强力推进,使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二是突出重点、强制入轨,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地见效。三是巩固提高、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勇于担当、强化保障,狠抓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