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国税局、地税局“四项创新”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厅 通辽市人民政府 2016/7/10(点击:4427)

日前,市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2.0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市国税局今年税收调查企业511户,同比去年增长50.3%。

一是创新调查方式。主动联系地税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税收调查工作,充分实现部门密切协作、数据信息共享,解决信息不对称、国地税调查重户和数据失真等问题。二是创新报送方式。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全面取消纸质税收资料调查表的填报,企业只需通过全国税收调查软件(NTSS)填报数据上报即可,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企业直接在系统中进行修改,有效减少了被调查企业的工作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三是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国税干部与纳税人不同需求,采取对内对外两条线的个性化培训方式。对国税干部通过以下促上、以老带新,培训目标为熟悉操作NTSS系统及数据审核工作;对企业财务人员培训主要围绕企业代码采集、调查指标讲解和填写说明、数据分析、常见问题等方面,极大提升了数据准确性。四是创新审核方式。实行企业自审、税收管理员初审、旗县(区)国税局复审和市国税局终审“四级”审核的同时,积极创新审核方式,采取集中会审、交叉互审,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有效促使税收调查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升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