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完善《全市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的通知
作者:贾雪 刘慧颖 通辽日报 2016/7/17(点击:1431)
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办法》,结合《2016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等文件,我市制定完善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并将依据此细则对全市文化市场工作进行督查。
《考评细则》共包括14个测评项目61项测评内容和6项加分项目、5项减分项目。由各旗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先行自评,自评结束后,由市文化执法局组织检评组检评并进行复核确定。考评得分计入通辽市对各旗县市区的文化市场年终考评成绩并在全市通报。为确保《考评细则》各项任务和标准落实落细,各旗县市区要安排专人分项负责,开展和推进考评项目内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