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考新规的通知
作者:通辽汉语综合广播 通辽汉语综合广播 ( 微信公众平台 ) 2016/10/10(点击:5093)
由交通部、工商总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日起开始施行。
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每次培训后按时段付费
学驾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立档案材料费等;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同时,由交通部、公安部8月份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也于今日起施行,大纲明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这即是所谓的“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