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大队温馨提示

作者: 交警一大队 2016/11/2(点击:6408)

    【交警一大队温馨提示】因建国路被评为创城标杆路段,自11月2日起,建国路全线禁止停车(包括学生上下学等高峰时段),自行车、两轮电动车统一车头朝外停放在台阶上非机动车停车位内。
    交警一大队民警会严格排查,通过拍照、清障车拖拽进行清理路面违章车辆。被拍机动车处以150元罚款扣3分处理;违章非机动车处以拖拽至停车场处理。为了共建美丽通辽,望广大市民互相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