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减免实施办法》的公告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12/10(点击:7615)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财产行为税减免税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修订了《财产行为税减免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原《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行为税减免实施办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