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作者:yanghe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 2016/12/19(点击:7928)
我公司根据要求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了清查,现对如下两笔款项进行登报公示:
1、2011年12月28日通辽市电力科工贸总公司存入油款120,000.00元;
2、2013年10月24日通辽市旅游局存入油款4,864.00元。
请上述单位或其上级设立单位或撤销单位派专人携带公司营业证照及单位证明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50号)进行核对确认。若从登报之日起两年内未予以认领,我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对以上款项转为收入核算。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