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账户的公告
作者:yanghe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2017/4/19(点击:19395)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请以下单位自我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农发行科尔沁区支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我行将把该账户划为久悬账户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开户银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账 号
20315050200100000448101
20315050200100000699721
20315050200100000521861
20315050200100000896141
20315050200100000823351
20315050200100000546231
户 名
通辽百川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通辽市腾达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通辽市济民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洪发粮贸有限公司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中心
通辽仓大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农发行通辽市科尔沁区支行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