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

作者:yanghe 通辽日报 2017/8/15(点击:14048)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通辽市政府同意,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根据国家“五个协会(学会)”界定,凡是使用中(工)频炉作为熔炼设备,生产终端铸件产品以外的生产线,都属于“地条钢”,都在取缔范围。

    (二)已被关停“地条钢”企业、个体户、黑窝点尚未达到“四个彻底拆除”(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标准的;

    (三)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个体户和黑窝点,将生产设备在通辽市范围内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四)名不副实,以铸造名义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个体户和黑窝点。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0475-8835454,15004966633 ,传真: 0475-8835454

    信函、邮件举报地址:通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管理科919室,电子信箱:zlm751@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于举报“地条钢”生产行为并经查实的,立即取缔并严肃查处企业及企业所在地村镇、旗县市区相关领导和人员,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2017年8月14日

    20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