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2014—2017年)入选作品公示的公告

作者:  2017/8/25(点击:13260)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2014—2017年)入选作品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17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时间7天。

  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乌云格日勒(文艺作品) 0471—4812638

  新娜(图书项目) 0471—4812896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