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消费调查和社会监督工作的通知

作者:yanghe 通辽市消费者协会 2017/9/14(点击:20868)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各位学生家长,教育行业相关单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各级消协组织都要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能,对消费者接受的商品和服务做好监督工作,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做好调查,了解产生消费矛盾的根源,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消费环境。教育行业是政府主导下的服务全民的公益事业,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的教育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工程。为了切实掌握教育消费结构的实际情况,根据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今年的工作安排,通辽市消费者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消费调查和社会监督活动。

    一、调查和监督的目的

    1、掌握详实的资料,了解各个阶段学生教育消费构成情况和在家庭支出中所占的比例。

    2、了解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行业的满意度,存在不满意的原因有哪些,对如何缓解教育行业面对社会各界的压力提出相应的建议,同时也给广大家长提出建议应当如何理性实施教育。

    二、调查对象和形式

    本次社会调查活动要分阶段进行,分别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成人教育(大学和社会教育机构)开展调查。调查和形式分为召开座谈会,走访和调查问卷几种方式。

    三、调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阶段

    1、学前教育消费的主要方面,通俗的说就是培养孩子都需要花哪些钱,基本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占多少比例。

    2、参加扩展性教育的需求:孩子除基本园内教育外,参与扩展性教育的欲望有多大。

    3、家长希望开展什么样的学前教育。

    4、公立幼儿园的生源序列是怎样建立的,教育行政部门是如何监管

    (二)基础教育阶段

    1、教育公平性问题,优良的教育资源属于全社会,全民都有权利享用,如何让有限的优良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需要建立良好的机制,现在社会上对教育公平性有一定怀疑,我们要通过调查,帮助家长了解教育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导向,帮助教育行政部门缓解社会压力。

    2、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这是一个困扰教育行业多年的问题,也是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我们要通过调查,把“三乱”形成的根源找到,对家长、老师、学校怎样应对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3、社会教育机构对学校教育有什么冲击和影响。

(三)社会教育方面

    1、了解大学在引导学生就业的课程设置方面是怎样做的。

    2、社会办学成人教育机构在就业中所起到的作用。

    3、各类教育辅导和辅助机构生源组成结构。

    四、调查的时间

    2017年9月15日—2018年3月15日

    通辽市消费者协会

    2017年9月1日

    201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