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蒙古族百年实录》稿件的启事
根据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少数民族百年实录征集编辑方案》的要求,按照自治区政协的统一安排,市政协特向社会各界征集《蒙古族百年实录》稿件,要求如下:
一、征编内容
主要以1911年“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变迁为背景,以“亲历、亲见、亲闻”史料为主,以文献资料为辅,较为全面地反映蒙古族百年来的发展历程,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一)蒙古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历程和民族解放历程
(二)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地区自治情况发展回顾。
(三)为蒙古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做出贡献的重要人物。
(四)蒙古族及蒙古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变迁。
(五)蒙古族特有的文化及百年来文化发展历程。
(六)蒙古族的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发展情况。
(七)蒙古族传统习俗、风情。
二、文稿要求
文稿应突出“三亲”特色,以事件(或几个事件)成篇,重要人物以故事为主,以第一人称记叙,由当事人撰写或当事人口述他人整理;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为宜;所有稿件需附有相关照片,事件主要人物简介。
凡编入《蒙古族百年实录》的稿件,由全国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统一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稿费。
截稿日期: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陈喜明 电话:0475-8835833 13947591651
杨 海 电话:0475-8835835 1394754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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