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告
作者:yanghe 通辽市房产管理局 2017/10/10(点击:24536)
通辽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金泉嘉苑小区8#、9#楼项目,前期的相关资料和工程进度已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现将该项目批准预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众有权查阅。
预售许可证号:(2017)通房预售证第155号至156号
项目名称:金泉嘉苑小区8#、9#楼
房屋坐落地点:金地2008小区以北、清河大街南、兴隆新居以西
批准预售面积:24236.47平方米,共:270套
房屋用途性质:住宅
预售对象:社会
预售价格:最高6000元/㎡,最低3000元/㎡
按照建设部131号令及建房[2010]53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并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全部准售房源、每套房屋价格及预售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开发企业应当自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通辽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