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区间测速的公告

作者:yanghe 扎鲁特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3/20(点击:27627)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超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扎鲁特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恢复国道304线691公里至660公里(鲁北南至额日格图段)双向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小时,自2018年4月1日起对此区间测速正式进行区间测速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要求行驶,确保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