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铲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通辽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四黑四害”的公民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通过电话、短信、信件或者登陆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涉及“四黑四害”的线索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的任何公民。
二、奖励标准:对举报真实,提供重要证据材料,对案件侦破发挥直接或重要作用的,视情节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线索,破获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打掉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举报线索,破获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捣毁破获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举报线索,破获收赃销赃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摧毁收赃销赃“黑市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4、举报线索,破获涉黄涉赌涉毒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端掉涉黄涉赌涉毒“黑窝点”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同时,对提供和举报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举报电话:110或15149960110
举报电子邮箱:tlgongan@126.com
邮寄举报信收信地址:通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15室“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
邮编:028000
通辽市公安局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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