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商铺 物品集市 VR视界 招聘求职 生活服务 车辆物流 美食娱乐 寻人找物 招生培训 同城交友 农牧频道 视频 宠物花卉 家居建材
首 页 微城市 商家活动 公告通知 招标拍卖 交通违章 VR视界 汽车火车 视频 全景 天气预报 通辽信息港
    通辽信息港 > 公告通知 >> 使用合格“煤气罐”—排除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使用合格“煤气罐”—排除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作者:tlxxw    文章来源:    点击数:2093    更新时间:2012/11/8 16:42:06

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罐)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小型压力容器。有些居民经常使用煤气罐,却对煤气罐的安全防范知识了解甚少。还有一些居民对煤气罐的检验期限不以为然,存在侥幸心理,过期不检、超期使用等现象仍不少见。煤气罐中存有液化气时压力非常大,操作不当则会引起爆炸。液化气在20摄氏度压力为0.8兆帕,40摄氏度的压力可以达到1.59兆帕。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最大承受压力为2.1兆帕。若液化气体积不变,温度每升高1摄氏度压力就增加0.04兆帕。煤气罐使用年限长了,气罐很容易被腐蚀,如果充装量过大,遇撞击后,气罐温度上升造成罐内气压升高,这可能是造成爆炸的诱因之一。 煤气罐使用年限为15年。国家有关法律规定,50公斤装的大液化气罐必须3年送检一次,15公斤装的小罐4年送检一次,并由检验部门安装检验环。这是强制执行的,到期不经检验的气罐即为非法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五章 第三十四条 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规定。从以上条例我们看出国家对气瓶检验是相当重视,但更需要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不要因一时疏忽,导致不必要的悲剧发生。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危险都是因为疏忽造成的,提高安全意识可以减少危害事故的发生,给自己和家人安全保障。使用合格液化气罐,排除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注重点点滴滴小事,保障日日夜夜平安。

通辽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气瓶检验站 王籽惠


     

 
 Copyright © 1998-2022   通辽信息港 www.tlxxw.com   微信:15647538618 15604759250   通辽市霍林河大街西段紫云广场西侧 
 电话:0475-8316009       
 邮箱:tlxxwcom@163.com   蒙ICP备2020004365号-3   蒙·网警1523010055   关于我们 
网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