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驻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保证全市上下过一个欢乐、和谐、廉洁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的通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认识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于律己,严格监督,教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遵守相关规定,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守相关纪律,坚决杜绝违反纪律作风规定问题的发生。
二、严明纪律,切实做到“四个严禁”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要求,从我做起,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带头狠刹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三、严格监督,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公款送礼问题作为深化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的内容之一,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查快办,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拓宽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深入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进一步巩固扩大纪律作风建设成果。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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