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19日(星期四)至9月2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