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通辽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且有效期超过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从业人员,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到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换证手续,逾期将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35条第五款规定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此公告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