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委、政府、纪委,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驻市中区直各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意识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及市委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坚守纪律底线,保持清廉本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树新风、扬正气,摒弃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的社会风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要求,不得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
补贴、奖金、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走访、购买和赠送礼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借机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联谊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突出关注“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健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现、查处、曝光的工作机制。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执纪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要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清廉自律意识,严格遵规守矩,严守各项纪律,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