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支出业务股室建立分部门单位的预算指标、拨款台账,按月与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二是规范预算股、国库股、各相关业务股室、旗直各部门及上下级财政的预算指标对账,年终认定全年总预算指标来源数、总预算指标下达数和总预算指标结余数。
三是规范国库股、预算股、各相关业务股室核对实际支出数,年终认定全年旗本级实际总支出数和已分未拨数。四是规范各业务股室与上级专款的指标对账核对工作,签字盖章,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