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法[2012]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库伦旗50MW林光互补、沙漠生态治理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规模:本工程确定建设规模为50MWp,光伏系统支架采用网架组合式可调支架安装,所发电力全部就近接入六家子66KV变电站。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租赁通辽市库伦旗茫汗镇塔甸子嘎查2000亩土地,建设50MWp林光互补、沙漠治理发电系统;光伏电站建筑、道路、围护等辅助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新能源与林业生产有机结合, 利用光伏方阵支架之间的土地种植小叶锦鸡儿。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个人及单位调查意见表填写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项目所涉及地区的利益、影响相关者。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风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预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公众注意事项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应充分享受参与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项目评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库伦旗佳康电力有限公司
2、评估单位: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15344085848
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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